新劳动法开始执行了,大家都喊好。但是也给大家带来很多烦恼。各单位开始研究劳动法。比喻我们附近有一个单位,这个单位具说是一个中央大企业,效益也挺好,股票也上市了,但是他们还是想解雇职工。理由是合同到期了,可是这批职工大部分都是九几年工作的,已经工作十多年了,但是他们以前都是一年一签合同,这时到期了,他们说这不是解雇职工,是我们不需要人了,你的合同到期了。职工们都很愤怒,准备和他们打官司,但是大家都知道打官司要费钱,费时间,单位不怕,找一个律师就行了,职工要吃饭,打官司又没工资,真不知道怎么办。
老资格,有点不服从管理了。如果他能力跟得上,不卖老资格,与新一代年青人齐心协力与公司一同发展,我想是不会受到修企业这种对待的。